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港永锋工具有限公司五金工具生产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公示承诺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永锋工具有限公司五金工具生产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永锋工具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公示承诺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31日
公示承诺书.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永锋验收监测报告.pdf
永锋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