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保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公示承诺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保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保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公示承诺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2日-2024年02月08日
(已压缩)保力康验收监测报告.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保力康验收意见.pdf
承诺书.pdf